继2011年,大成高级合伙人于绪刚律师及合伙人简映律师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68,以下简称“中国建筑”)分三期成功发行总计人民币200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之后,2012年5月,于绪刚律师、许惠劼律师及简映律师再次为中国建筑发行“2012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该债务融资工具已于2012年5月18日完成发行工作,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票面利率为5.4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的大盘蓝筹股,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国际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以及设计勘察五大领域,是中国最大的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及房屋建筑承包商,长期位居中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首位,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最大的跨国建筑公司以及全球最大的住宅工程建造商,是中国建筑业唯一拥有房建、市政、公路三类特级总承包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