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3-7 21:09:22 来源: 作者:
王先生夫妇将共同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但离婚时分割房产却遇到了麻烦。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认定涉案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王先生同意妻子的离婚请求,但要求分割他们的一套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要求分割的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是其子的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驳回了王先生的请求。(通讯员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