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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财产?

发表时间:2008-12-30 20:50:19 来源: 作者:


  
     ■读者提问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汉阳裘女士和丈夫共同开办了一家有限公司,以丈夫名义投资,自己不是股东。现在要离婚,问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权威解答
    协商转让公司出资

    就裘女士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武汉市妇联权益部。按《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方有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这样处理:
    1.夫妻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对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

 

   ■特别说明
    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声明。
    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如何分割转让?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这样分割: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转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转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转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合伙人同意转让,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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